一、 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台港澳资等)
(一)纸质材料
1. 企业申请公函(企业申请公函模板 )
2. 申办企业备案表(申办企业备案表,申办企业备案表(填写参考),双面打印)
3. 申办人员申请表(申请人简介表,申请人简介表(填写参考))
1至3项如实填写,由法人代表、申办人亲笔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4. 与其他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证明
(1)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类企业,提供进出口报关单或结付汇水单等进出口业务证明材料;
(2)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业务证明的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类企业),可提供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以及企业有关人员过去一年前往相关经济体的证明材料(如商务签证等)。
5.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书,须M级(含)以上(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式样),或上年度完税证明
6. 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7. 申请人在企业任职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企业所有人出资证明)
8. 申请人护照首页、身份证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参考模板)
每位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名称为申请人姓名,于纸质材料提交前发送至邮箱sxapec@126.com,邮件名称为:XXXX公司XX人电子材料。
1. 申请人护照首页扫描件
彩色扫描,A4大小,JPG格式,底色为纯白。
2. 申请人近期白底彩照电子版(同申请表照片)
近期(6个月以内)白底彩照(JPG格式),不能有边框,宽高比3:4。建议提供宽300像素、高400像素的照片。
3. 申请人签名电子版(与护照上签名一致)
JPG格式,高宽比为1:2。建议提供宽300像素、高150像素,清晰可辨的照片。签名要居中,不能有边框,底色为纯白。
二、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人员按现行因公出访程序申办,申办材料除与非公有制企业相同外,须另附政审备案表(政审备案表)原件。国有企业省管领导干部申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须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省国资委审批后,附省国资委审批函进行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