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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外事服务和因公护照制证中心领事认证简介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领事认证服务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省外事办)是外交部授权山西省代办领事认证的官方机构,提供代办各类涉外文书、商业性文件的外交部领事认证及各外国驻华使馆认证服务。山西省的领事认证服务工作由省外办直属单位—山西省外事服务和因公护照制证中心办证窗口具体接件受理。  

一、 领事认证的含义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二、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认证。

三、 领事认证的种类

1. 单认证:所谓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认证”。

2. 双认证: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双认证”。

四、 领事认证的文书类型     

1. 民事类(包括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驾驶证公证、委托书公证、学历公证或职业资格公证等)  

2. 商业类(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委托授权书、合同、审计报告等等)

领事认证申办流程及联系方式

一、 工作流程


二、 注意事项

1、 提交公证书原件及其他材料(不同使馆要求不同,请致电咨询)

①公证书须由山西省境内涉外公证处出具,要求内容完备、译文正确、制作符合规定。公证文书的签署、公证部门的红印和钢印必须清晰,声明人签名不能遗漏等;

②在领事认证办理过程中,如发现公证书的内容有差错或不符合领事认证要求的,须由当事人回到原出证机构提出校正;

③申请材料如有变化,以受理窗口的要求为准;

④代办类型单认证/双认证,请当事人予以说明。

2、 申办领事认证时应预先交费。

3、 部分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费随汇率变化等原因有时调整,故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在取件时给客户多退少补。

三、 联系方式

根据外交部有关规定,领事认证属外交行为,需由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外事部门统一办理。因此,申请人不能直接到各使领馆办理认证。需办理认证者,请将材料递交我办,由山西省因公护照制证和外事服务中心按程序统一办理。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2层(省外事办)山西省外事服务大厅

联系人:李博、王志瑛

咨询电话:0351-4083617、0351-4052235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