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名称: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和签证处
职能权限:负责拟定全省因公出国管理规定;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全省因公出国团组,出具出国任务批件;负责省领导出访的相关工作;颁发、管理因公出国护照;申办外国签证;我省企业人员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材料的审核、发放与管理;指导和检查全省有关单位因公出国工作。
服务范围:全省因公出国人员、全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企业人员。
办公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二层
便民服务电话:0351—4041115、4047705
举报邮箱:sxwbcgjb@163.com
举报电话:0351—4041278、4040529
二、 办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文件精神
办事时限:
<1>办理因公出国事项批复件5个工作日内;
<2>审核、审批及办理任务批件/确认件5个工作日内;
<3>证照制作、签署及颁发3个工作日内;
<4>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内,后呈报外交部审批制作(工作日以外交部为准)。
办事流程:
步骤一:办理因公出国事项批复件
步骤二:审核、审批办理因公出国任务批件(本省 团)/确认件(部委团)
步骤三:办理制作护照
办事结果:申报人员取得因公护照或APEC商务旅行卡
申办手续(点击链接打开):
(一)本省因公出国团组申办手续
(二)部委出国团组申办手续
示范文本(附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