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6日——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203B
联 系 电 话:0351—4031667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5、职位要求的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3、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提前与报考部门联系。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项可直接与报考部门联系。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