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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来源:山西外事网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山西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sb.shanx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4031583)。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省外事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外事工作的形势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省外事办利用“山西省外事办公室”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要闻动态”“国际友城”“党的建设”和“各市快讯”“疫情防控”等栏目发布信息95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8条,微博发布信息36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24条,抖音发布信息18条。全年共编发《山西外事》杂志6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做出决定、报批、送达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2020年,省外事办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也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任何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解读回应方面。2020年省外事办对召开的全省外事工作会议报告采用图解的方式进行了公开解读,对我省疫情防控政策通过倡议书、指南、信函等形式进行了解读;全年发布转载有关政策性解读文件信息13条。在舆情回应方面,收到留言和主任信箱来信10封,均已办结且主动公开答复,全年未发生重大政务舆情事件,未收到政务舆情回应督办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省外事办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并出台考核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未公开、超范围公开、涉密敏感信息公开等不当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外事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也总结了不少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培训较少,办内的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新媒体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内容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意识、提升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功能。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