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预批复件(5个工作日)
1、填写《因公出国事项批复件》
2、主管厅局或市外事办审核出具的申请报告
3、部委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原件)
4、日程、名单及费用明细
5、省直副厅级及以上人员经省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
6、各市正处级及以上人员经市领导批示的请假报告
7、如执行培训任务的部委团还须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培训计划表》
经省外事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受理团组申报手续。
二、团组申报手续(5个工作日)
1、双跨团组任务通知书(原件)
2、双跨团组任务批件(复印件),并附人员名单表
3、经主管厅局及外事(人事)或各市外事办审核盖章的《山西省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请表》
4、经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的《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经费审核意见表》(企业出访人员不需要填此表)
5、如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不资助经费的培训团组,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出国培训审核件》
6、如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经费培训任务的团组,需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并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