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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外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年08月24日     来源:山西外事侨务网

一、 本部门职责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三定方案”(晋政办发〔2009〕127号)规定有18项职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是拟定与实施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拟定全省外事工作规划、协调全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省重大涉外事务;三是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研,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四是审核、会签全省各部门、各单位报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省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协助外交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本省配合的外事工作;五是统筹办理省级对外联系交往和以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涉外事务,办理省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省人民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六是负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七是负责管理全省外事接待、礼宾工作,承担对外友好城市有关工作,负责外国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来晋采访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我省境内的外籍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八是负责全省侨务工作和港澳事务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向上主要对应六个中央部委: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省外侨办机关现有在职人员70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共计126人。下设11个处室和纪检监察室,分别为:综合业务处、人事教育处、出国管理处、礼宾接待处、签证处、侨务处、新闻文化处、涉外管理处、国际交流处、港澳事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我办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财政拨款单位有: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山西省对外友好协会、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对外交流中心、山西省海外交流协会秘书处、山西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预算收入3095.45万元,其中: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2016年预算收入2287.07万元、山西省对外友好协会2016年预算收入173.75万元;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对外交流中心2016年预算收入284.17万元;山西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016年预算收入279.02万元;山西省海外交流协会秘书处2016年预算收入71.44万元。

三、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9.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四、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决算为3380.81万元,比2015年决算3004.31增加376.5万元,同比增加11.14%。主要原因:增加以煤会友国际友城专项经费300万元;财政统一上调工资标准,相应增加经费支出。

2、 “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730.7万元。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本办公务接待费24万元;外事礼宾接待171万元;出国经费515.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总计753.17万元,相比增加22.47万元。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9万元,相比减少7.11万元;本办公务接待费1万元,相比减少23万元;外事礼宾接待111.43万元,相比减少59.57万元;出国经费627.25万元,相比增加112.1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部分省领导出访团费放在本年度支付,占用本年出国指标。

五、 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省外侨办2017年所属2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2.8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下降1.2%。

六、 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省外侨办政府采购决算总额7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 车辆情况;帐务挂帐11辆小轿车,其中财政批准留用4辆。

2. 房屋情况;现租赁国际大厦办公,自已无房屋资产。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6年省外侨办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外事工作管理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7万元,已按绩效目标完成支付任务。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