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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档案日的由来和意义

时间:2018年06月14日     来源:铜川档案

今年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11个国际档案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增强我办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宣传档案工作价值,现特推出档案知识小贴士,档案小百科与档案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供我办干部职工学习参考。

1948年6月9日至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Archives,简称ICA),会上同时通过了理事会的第一份章程。章程中指出,世界各国的档案工作者应共同努力“为了全人类”保护好档案,开展鉴定并提供利用;档案和文件作为全世界共享的遗产和全人类一样具有同一性。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纪念日,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年度全体会议并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ICA明确提出设立国际档案日的目标包括五点:(1)通过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让其了解档案对个人切身利益和社会的长远价值。(2)档案高级决策者通过制订档案政策,更大程度地发挥档案在社会良治以及和谐发展中的作用。(3)教育公共部门和私人机构,让其认识到档案长期保管和有效利用的必要性。(4)着重宣传特色档案、重要档案和孤本档案。(5)借助展览使文件和档案的表达形式更直观,增强可视化效果。

设立“国际档案日”的意义表现在很多方面。既能推动各国档案事业的发展,也能使各国执政者相信有效的档案保管是优化政府管理、提高执政透明度、明确责任的前提,还能帮助公众了解档案保管是积累国家和社会记忆的重要手段,促进他们广泛利用档案。此外,设立国际档案日有助于档案馆、档案人员乃至档案专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对于那些没有设立“国家档案日”的国家来说,国际档案日可为其提供开展档案宣传和增强社会档案意识的契机;而对那些已经有“国家档案日”的国家来说,国际档案日也能为其创造强化档案宣传和不断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更多机会。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