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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30日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山西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sb.shanx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403158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外事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政务公开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服务转型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高质量完成我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省外事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省外事办积极对标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积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及实施措施、支持政策,做好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并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政务服务公开。

全年利用“山西省外事办公室”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要闻动态”“党的建设”等栏目发布信息71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73条,微博发布信息143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143条,抖音发布信息91条。全年共编发《山西外事》杂志6期。制作山西外事面对面专题,积极扩大对外宣传。

依申请公开方面。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进行规范管理,按要求及时回复。启用“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专用章”,用于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等工作。2021年,省外事办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任何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

公开属性认定方面。进一步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建立台账,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政策解读回应方面。全年省外事办未印发有关政策性文件,未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2021年我办对召开的全省外事工作会议报告采用图解的方式进行了公开解读,对我省涉外疫情防控政策通过倡议书等形式进行了解读;全年转载有关政策性解读文件信息5条。

互动回应方面。全年收到留言和主任信箱来信9封,均已办结并主动公开答复;开通政务新媒体的留言、评论功能,积极与网民互动;按要求在网站首页及其他页面及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开设“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未收到有关网民留言。全年未发生重大政务舆情事件,未收到政务舆情回应督办事项。

网站、新媒体安全保障方面。省外事办网站已于今年迁移至我省网站集约化平台,并按要求开展等保测评和应急演练,部署“读网”系统,确保网络安全。全年未发生安全事件。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按要求参加新闻发布会,省外事办新闻发言人、副主任梁淑娟同志于8月18日上午参加了由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1年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新闻发布会,并就邀宾情况作了介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及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办将继续积极挖掘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以及相关政策的解读。加强官网官微融合运行、协同发布,实现精准定制和推送,提升政策信息到达率和精准度。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