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山西省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sb.shanx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403158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外事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现将省外事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省外事办积极对标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积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及实施措施、支持政策,做好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并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政务服务公开。
全年利用“山西省外事办公室”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要闻动态”“党的建设”等栏目发布信息83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1条,微博发布信息119条。“山西外事”今日头条、微博及抖音均按有关要求于2022年10月注销。全年共编发《山西外事》杂志6期。
依申请公开方面。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进行规范管理。2022年,省外事办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申请及任何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
公开属性认定方面。进一步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建立台账,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政策解读、互动回应方面。全年省外事办未印发有关政策性文件,未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全年收到留言和主任信箱来信20封,均已办结并主动公开答复;通过政务新媒体的留言、评论功能,积极与网民互动;按要求在网站首页及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开设“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未收到有关网民留言。全年未发生重大政务舆情事件,未收到政务舆情回应督办事项。
网站、新媒体安全保障方面。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决做到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反复核校,并在发布过程中,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无误。按要求开展网络系统等保测评工作,同时我办网站利用部署的“读网”系统与人工检测相结合,实时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修改,截止目前,我办门户网站没有出现空链、死链情况,各栏目访问正常。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办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立了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多渠道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转载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等国家有关重要信息,经统计,2022年度我办网站共转载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等重要信息29条。
创新工作方面。我办在不断完善外事中文网的同时,2012年建成E山西多语种网站群,填补了我省官方外文网站的空白,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晋工作、学习、旅游的外籍人士,在晋投资经商的外国商务人士,计划到访山西的各国外交人员及山西国际友城人士,目前作为山西省政府官方外文网站,发挥着重要的对外宣传窗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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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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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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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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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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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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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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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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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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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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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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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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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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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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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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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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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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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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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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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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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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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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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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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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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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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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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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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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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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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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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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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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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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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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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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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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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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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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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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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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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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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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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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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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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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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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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省外事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须进一步拓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外事办将继续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学习等方面下大力气,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