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落实《山西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公开就是承诺,以公开促落实
(一)以权威发布促落实
积极维护行政机关政令发布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在政策落实中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乱加码、不做选择,不随意出台违背政策初衷或超越政策框架的“土政策”。
对已发布政令的执行情况担负监管责任,及时掌握对所辖区域、领域的政策执行情况并根据情况向社会通报,避免对政策落实“层层推脱”或“层层加码”,狠抓政策落实,维护政令统一,推动政策落实不偏不倚、准确到位。
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确保在政府网站首发。不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的方式代替政府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
(二)以精准解读促落实
要做好政策公开及解读工作,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利用多种平台、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发布和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必要时积极向社会公众开展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工作,增强政策易读性和对政策理解的准确性、一致性,提供精准推送、一站式答疑等服务。
二、坚持公开就是边界,以公开促法治
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办理护照签证、领事认证、APEC卡等工作过程中按照最小范围原则和知情同意原则采集个人信息,用于申请人要求的业务目的和范围,不予公开。特殊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有关部门。
三、坚持公开就是监督,以公开促服务
(一)以政务公开促服务
所有需现场办理、确认或报领材料的政务服务场所和窗口,完善公开预约、公开办理流程,全面优化服务环境和服务体验。
(二)以线下公开促服务
秉持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的宗旨,根据管理或服务对象的不同特点,特别是整体文化水平、信息化获取资讯便利程度、特殊障碍群体、地域分布等情况,以非信息化的传统方式和手段,针对特定领域、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政务公开工作,高效、精准传递政策信息。
四、坚持公开就是晒权,以公开促廉政
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其他事项清单、目录。清单或目录公开事项,要逐项注明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的具体条款。无依据或超越法定权限的,不得进入清单或目录,真正实现“职权法定”。
五、坚持公开就是基础,以公开促规范
(一)以优化发文流程促规范
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既可以通过“一件一审”的形式进行逐个认定。涉密文件或信息不得进行公开属性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正文末尾注明本文有效期限。以各级政府、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正文末尾注明本文解读主体。
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鼓励条件成熟的行政机关以“规”字发文代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暂未能以“规”字进行统一编号的,要明确限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代字,为集中统一公示和规范审查清理打下坚实基础。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以优化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流程促规范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应尽到检索查找义务并做好记录或留存相关证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应当具备答复书标题、答复书字号、申请人(自然人或法人)名称、收到申请的日期、答复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法定救济途径告知、答复行政机关印章(或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和答复日期等形式要件。要充分运用便民答复、直接沟通等手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以优化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促规范
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办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将政务公开作为清廉山西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抓好培训考核,提升工作水平
全面提升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确保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